为加强对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校硕博连读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结合学科特点,精心准备,认真梳理工作环节,认真研判,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博士招生一级学科中的教授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考核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小组成员应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科(080200)“硕博连读”录取计划数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年度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结合本学科申请-考核”招生情况综合考虑,“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确定。若硕博连读拟招生计划未完成,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作为增量计划用于“申请-考核”。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在申请硕博连读之前须完成所在专业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硕士在读期间无课程重修,学位课平均分达75及以上,除必修环节,所有课程学分已修完且成绩合格。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425分,或TOEFL≥50,或IELTS≥4.5。
四、申请程序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硕博连读学生的选拔工作。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公告通知。
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应在考核前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并提交书面材料向学院明确是否同意该申请人报考。
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价;注重考察申请人在学科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
(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生;包括学生陈述(PPT)及综合问答阶段。具体内容:
中、英文自我介绍(总计5分钟)。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研究情况,取得的相关成果。
博士期间拟研究计划(总计15分钟)。以硕士论文研究方向或博士阶段拟研究方向介绍相关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已掌握的情况、个人已做的工作,并重点介绍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问答阶段(总计5-10分钟)。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自我陈述、个人提交的材料等随机提问。
(二)符合《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4月15日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1.《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 有至少两名机械工程学科的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硕士阶段导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并附上硕士阶段导师详细的评价意见)。
(三)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
学院将做好详细的综合考核记录,并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一)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本办法。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尊重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招生学科意见下,参考申请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建议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只有通过录取检查者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未经过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 填写错误引起的);
3.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 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5.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6.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7.考核过程中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者;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
七、监督管理
(一)学校纪委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 工作实施办法》对硕博连读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学院纪委对硕博连读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685。
(二)在硕博连读工作实施过程中,学校纪委、研究 生院、保密办公室组成的巡视检查组可在不干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监督。
(三)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硕博连读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当年度相关工作。
(五)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复议。
八、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地点:西南科技大学东六D座304
联系电话:0816-6089686张老师;邮箱:549407486@qq.com
九、附则
(一)本文件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南科技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日